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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薪酬系统设计的原则与战略导向
第一节 薪酬系统设计的原则与政策导向
第二节 薪酬系统设计的影响因素
第三节 以战略为导向的薪酬系统
第四节 以竞争力为导向的薪酬系统
第一节 薪酬系统设计的原则与政策导向
1.1 薪酬系统设计的原则(简答)
1.1.1薪酬系统设计的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制定薪酬体系首先要考虑的一个原则,薪酬公平是评价薪酬设计是否与薪酬战略相符,是否能达到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指标。
1.1.2 薪酬体系激励原则
(选择)从员工激励角度看,根据激励一保健原则,薪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保健型因素,如基本稳定的工资、津贴福利等报酬等;另一类是激励型因素,如奖金、物质奖励、期权、年金、培训等.保健型因素如达不到员工的期望值,会使员工感到不安全,丧失工作信心和激情,员工的忠诚度降低,人员流失难以控制,组织内无法形成良性循环。但激励型因素如培训、晋升机会等则会极大地提高工作热情。
1.1.3 薪酬体系的核心员工原则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核心人才,即那些掌握企业重要客户或掌握企业的关键技术的人才、核心的管理人才等,他们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重大作用,在员工组织中的影响力很大,拥有领导的特质。
1.1.4 薪酬体系设计的适应性原则
(选择)企业在设计薪酬体系时,根据依据的基础的不同,可以分为基于职位或工作的薪酬体系、基于技能的薪酬体系、基于能力的薪酬体系。
1.1.5 员工参与薪酬设计原则
薪酬制度作为驱动公司战略的重要手段,促进员工行为方式与公司战略和企业文化的一致性,需要员工的充分参与,其参与程度直接影响薪酬体系作用的发挥。员工参与主要发挥以下作用:(1)增强对薪酬体系和薪酬管理的理解和接受程度。(2)帮助识别对提高绩效有意义的权变因素,并最终体现在组织各层级的绩效考核标准上。 (3)员工参与薪酬设计和管理,有助于增强自我管理意识。(选择)
识,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1.6 薪酬设计的隐性报酬原则
(名词解释)从宏观角度看,报酬由两种不同性质的内容构成:货币报酬和非货币奖励。货币报酬属于有形的外在报酬,主要包括直接报酬和福利。直接报酬由工资和奖金构成。福利由生活福利、有偿假期、个人福利和公共福利等内容组成。非货币奖励属于内在的附加报酬,它是基于工作任务本身但不能直接获得的报酬,属于隐性酬劳,分为职业性奖励和社会性奖励。
1.1.7 薪酬目标设计的双赢原则
个人与组织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指向。个人参与某个组织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组织目标的形成必然压制个人目标的实现。
1.2 薪酬系统设计的政策导向
企业制定薪酬体系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政策,如最低工资制度、工资保障制度、公时休假、社会保险制度等,这也是企业薪酬与福利正常有序实施和运作的法律保障。
1.2.1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名词解释)
最低工资标准由以下部分构成:(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充的生活资料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简答)最低工资的特点有:(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2)最低工资数额由最低工资率确定;(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所有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最低工资;(4)最低工资率随着影响最低工资率的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简答)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有:(1)协调原则;(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3)民主协商原则;(4)分级管理原则。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发挥以下作用:(1)规定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最低底线,在一些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中,保障了处于弱势的劳动力的话语权。(2)只要员工按法定的工作时间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提供约定的劳务,或被合法免予劳动义务,企业或雇主就必须支付给员工不低于法定工资标准的工资。
1.2.2 工资支付制度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 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指按照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计件工资,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奖金,指超额劳动的报酬,是计时工资的辅助形式。
(简答)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有: (1)货币支付原则。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在我国境内,人民币是法定的货币工资形式。(2)定期支付原则。工资必须在固定的时间内支付。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在企业与职工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如遇到节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月支付是工资支付的最小单位,实行周、日、小时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和具体劳动的工资,在完成后一次性付清。(3)直接支付原则。工资支付对象只能是劳动
者本人,员工因故不能领工资可由其家属或委托他人代领,或由企业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发工资。(4)全额支付原则。法定和约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项目和数额,必须全部支付,不得克扣。(5)定地支付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企业和用人单位必须在经营场地支付工资,禁止在娱乐和易于消费处支付工资。(6)优先和紧急支付原则。企业破产和依法清算时,员工的工资必须作为优先受偿的债权;职工因紧急情况不能维持生活时,企业必须向本人预支可得工资的相当部分。
1.2.3 工时法
(名词解释)工时法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企业员工每日和每周工作的最长限度,这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的具体措施,也是劳动者基本休息权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工时法包括:
(l)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小时数,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和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工作日种类。又称劳动日,是指法律规定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其种类有:标准工作日、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无定时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弹性工作日、非全时工作日。标准工作日,又叫标准工作长度,是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统一实行的标准工作长度工作日,例如,我国目前的标准工作日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3)加班加时制度。加班指员工按照企业要求,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从事生产或工作;加时是指员工按照企业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班和加时均属于延长工作时间,企业都要给予补休及加班工资,而且要经过与工会或劳动者个人协商之后确定。
1. 3 薪酬系统设计的主要问题(选择)
1.3.1 薪酬管理制度的不足
1.3.2 薪酬结构的缺失
1.3.3 薪酬激励机制的缺失
1.3。4 薪酬体系缺乏沟通
第一节重点:
1、 名词解释:
货币报酬
非货币奖励
最低工资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工时法
2、 简答
薪酬系统设计的原则
最低工资的特点以及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