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为增强讲座效果,网校特将讲义中的例题答案隐藏。您也可进行重新设置:>>
显示答案 >>
隐藏答案)
第三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和国家安全意识
一、学情分析
法律思维,法律程序,证据的概念与特征,法律程序的价值,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内容。国家安全的概念,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内容;全新国家安全观的内容,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二、考情分析
1.识记:(1)法律思维;(2)法律程序。(3)国家安全的概念;(4)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内容。
2.领会:(l)证据的概念与特征;(2)法律程序的价值。(3)全新国家安全观的内容。
3.应用:(1)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的内容。(2)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三、重点讲解
(一)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P177-178)
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宪法和法律权威的维护,不仅有赖于法律外在的强制性,还有赖于公民内心认同法律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公民法律修养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一社会氛围的形成,正是公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外在表现。
1、学法。学法,就是自觉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并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累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
2、守法。守法,是自觉遵守法律,包括守法意识和守法行为。培养守法意识,是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关键,也是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所在。
3、用法。用法,是自觉应用法律处理问题,维护法律秩序和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表现。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P178-181)
法律思维的含义: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社会主义法律思维,主要包括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和讲程序的思维方式。
1、权利义务相统一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一方如果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要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首先就要克服重权利轻义务,或者重义务轻权利的片面思维,培养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律思维方式。
2、重证据
证据意识,是法律思维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首先,证据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其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的,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最后,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非法定形式的证据,或者非法得来的证据,应当被排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3、讲程序
法律程序是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时间或空间上的步骤和形式,是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讲程序是法律思维的一个重要特征。
法律程序作为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方式与必要条件,对于维护实体正义,具有积极意义。公正的法律程序通过抑制、分工、间隔等功能设计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克服执法、司法的随意性,从而保证法律运作的结果客观公正。
公正的程序,本身也体现了正义。通过让当事人参与法律运作的过程,不但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而且使其更容易认可法律运作的结果。由于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为直观,因此也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在我国,长期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公民培养讲程序的法律思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实体与程序并重,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
(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P181-183)
1、国家安全及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国体和政体的稳固、国家的统治机能与作用、涉及国家和全体人民的重大利益不受威胁、侵害和破坏。
国家安全观是关于国家安全内容体系的总观念。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政治安全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安全是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传统的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没有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就根本不可能有国家安全。
全新的国家安全观,即国家安全除了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外,还应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它是指国民经济能够抗御国内外各种经济风险而保持平稳有序运行的态势,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等
科技安全是国家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国内外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
文化安全是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
生态安全是指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共安全则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与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4)遇调查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5)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练习题:
1、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的,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这说明了证据的( )
A.客观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合理性
仔细读题目,实质性联系就是和案件有关系才可以成为案件的证据。因此答案是B。
2、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主要包括( )
A.金融安全 B.贸易安全
C.粮食安全 D.能源安全
本题主要是考察学生对国家的经济安全的内容是否记住了。
3、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4)遇调查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5)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章小结
依法治国的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要求,包含对社会主义主政治的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以及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价值取向。如何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对于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与反映。“法治”与“法制”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法律思维的含义:是按照法的原理、法律原则和立法精神,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思想取向。社会主义法律思维,主要包括权利义务相统一、重证据和讲程序的思维方式。增强国家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