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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地盘存制下,期末结存和发出存货的计价一般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价。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价是以月初结存的存货金额与本月购入的各批存货金额之和,除以月初结存的存货数量与本月购入的各批存货数量之和,计算出的以本月存货数量为权数的平均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末实地盘存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价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结存成本+本期购入成本一期末结存成本(或=本期发出存货数量×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价)
 
       
   [例4]某农业企业“农用材料—一化肥”明细账户1999年6月份的记录,如图表6—4所示:


    从上述明细分类账户可以看出,本月月初结存化肥为20吨,本月入库化肥50吨,期末实际盘存化肥22吨,
    则本月发出化肥为 20 + 50 - 22 = 48 吨。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价为 (40000+107000)/(20+50)=2100元,
    期末结存化肥的成本为 22×2100=46200元,
    本月发出化肥的成本为 48×2100=100800元。
   2.永续盘存制

   (1)永续盘存制的概念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在日常核算中,对各种实物资产的增加数和减少数,根据会计凭证连续、及时地记入有关实物资产明细账,并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的一种方法。

   采用永续盘存制同样需要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盘存,但实地盘存的目的是借以核对账存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

   (2)永续盘存制下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计价

   永续盘存制下的存货核算同样需要确定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单价。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分批认定法等。这里主要介绍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分批认定法。

    ①先进先出法

    即假设存货的价值流转方式为“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并按照这种假设对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
      
   [例5]某农业企业存货核算采用先进先出法,其“农用材料——化肥”明细账户1999年6月份的记录,如图表6—5所示:


    在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核算,必须分析每次购入或发出存货后的结存余额,并按照入库先后顺序分别列示各批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每次发出存货也按照入库先后顺序,结转各批存货的成本,直至相应的数量计完为止。如在本例中,6月10日购入10吨21000元化肥后,当日库存化肥有两批:单价为2000元的有5吨,单价为2100元的有10吨;6月12日生产领用化肥8吨,则按照“先进先出”的假设,其中5吨单价为2000元,3吨单价为2100元。
          
     ②移动加权平均法。

    即在每次购入存货后,均以库存各批存货的数量为权数计算一次库存存货的平均单价,并据以确定库存存货成本;下次发出存货时,以上次计算的平均单价计算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存货成本=发出存货数量×上次计算的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期末结存存货数量×上次计算的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例6]某农业企业存货核算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其“农用材料——化肥”明细账户1999年6月份的记录,如图表6—6所示:


    在上例中,6月10日购入10吨化肥后,库存化肥l5吨,总成本为l0000+21000=31000 (元),平均单价为31000/15=2067(元/吨)。6月12日生产领用化肥8吨,按上次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其成本为8×2067=16536(元)。6月20日购入30吨化肥后,又要重新计算平均单价,如此向后移动计算加权平均单价,确定每次生产领用化肥的成本,并最终确定期末结存化肥的成本。

    ③分批认定法。

    即在发出存货时,按各批存货标明的单价计算发出存货成本。采用分批认定法,要求每批入库存货均单独存放,并分别标明单价;而存货的明细分类账户一般需按批别设置,这无疑会增加存货管理和核算的工作量。
       
    3.实地盘存制与永续盘存制比较


    (1)采用实地盘存制,平时对实物资产的减少数量可以不作记录,因而可大大简化核算工作。但它不能随时反映实物资产的发出和结存的动态;由于是以存计耗(销),这就容易将实物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全部挤入生产(或销售)成本,从而削弱了对实物资产的控制和监督,并影响到成本计算的明晰性和正确性。

    (2)采用永续盘存制,企业实物资产明细账户可随时反映出其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并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通过实物资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盘存,可将盘存数与账存数进行核对,当发现实物资产短缺或溢余时,能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必要的处理。此外,可随时将实物资产明细账户中的结存数与其最高和最低储备限额进行比较分析,从而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提高实物资产的利用率。当然,与实地盘存制相比,永续盘存制也存在核算手续多、工作量大的缺点。

    由于永续盘存制在强化实物资产管理和控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因此企业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一般应采用永续盘存制。而实地盘存制则主要适用于某些单位价值较小而收发频繁的实物资产。此外,对于一些业主直接管理和控制的小型企业(如小型零售商店),实地盘存制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二)实物资产的清查

    实物资产的清查就是对存货、固定资产等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查明其实存数,并与有关明细账户的账存数相核对,以验证其是否账实相符。

    盘点时,一般应进行实地逐一清点或利用计量工具来确定其实存数;对于难以逐一清点的大宗物品,如煤炭、矿砂等,可以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来估计推算其实存数。为了明确责任和便于查核,有关实物资产的保管和使用人员应参加盘点工作,并始终不能离开现场。盘点过程中,不仅要查明各种实物资产的名称、规格和数量,而且还要检查其质量。发现有毁损、变质、霉烂甚至无法使用的,以及短缺或溢余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对盘点结果,应如实在实物资产“盘存单”上加以记载。盘存单的格式,如图表6.7所示: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程序

      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严肃认真地加以处理。处理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查明各种盘盈、盘亏的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各种盘盈、盘亏,在核实盘盈、盘亏的数额后,必须经过调查研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二)积极处理各种积压物资,清理债权债务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呆滞、积压、未充分利用和不需用的物资,应查明原因,分别进行处理。

     (三)制订改进措施,加强财产管理

      财产清查的目的,不仅是要查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更重要的是发现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

     (四)及时调整账目,做到账实相符

      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必须依据财产清查的结果以及账存和实存之间的差异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

     (一)账户设置:

      1、“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实物资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及其处理情况,属双重性账户。

      其借方反映已经发生尚未处理的财产盘亏和毁损致以及经批准结转的盘盈数;贷方反映已经发生尚未处理的财产盘盈数以及经批准处理而结转的盘亏和毁损数。该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净损失;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

      该账户按“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坏账准备”账户:核算和监督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及核销坏账的情况,属于资产类账户,是“应收账款”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

      其借方反映经批准核销的坏账损失数;贷方反映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该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已提取尚未用完的坏账准备金。
     (二)会计处理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各种差异,在会计上应分两个步骤进行处理:

      第一步:对于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根据“盘存单”,编制记账凭证,并按盘盈、盘亏金额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第二步: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接到上级批准意见后,根据发生差异的原因和批准处理意见,编制记账凭证,从“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中转销盘盈、盘亏的金额。

      对于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核销。
        
      现举例说明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

     [例6-7]某农业企业财产清查结果如图表6-8,图表6-9所示。



     
     但就存货的会计核算而言,还必须确定期末结存和本期发出存货的单价。由于各批存货入库的单价不一定相同,因此确定期末结存和本期发出存货的单价就成为存货核算的重要内容。
      首先根据盘存单,将实物资产的盘盈、盘亏数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掼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
                贷:农用材料――A材料  1000

       借:产成品——甲产品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000
                       累计折旧 3000
                贷:固定资产——农机具 5000
     
      然后,根据财产清查结果和查明的原因,提出结果报告和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部门批复的处理意见如下:

     (1)A材料定额内损耗100元,作管理费用处理;非常损失700元,非营业外支出处理;管理员报告保管不善损失200元,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根据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0
        营业外支出——流动资产盘亏损失      700
              其他应收款一王小光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

     (2)甲产品盘盈500元,属计量不准造成作冲减管理费用处理。

     根据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
                    贷:管理费用 500

     (3)固定资产盘亏2000元,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根据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损失       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000

     (4)A公司和B公司破产,导致应收账款20000元和7000元无法收回。经审查,同意作为坏账损失核销。

     根据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27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 20000
              ——B公司 7000

     在本例中,“应收账款——C 公司”明细账存在一笔5860元的未达账项,不需要作任何账务调整,待收到有关结算凭证后,未达账项自动消失。
     
     
本章小节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和作用

     财产清查就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各项实物资产和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和往来结算款项进行询证和核对,来确定企业各种资产的实有数,以及其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的主要作用有:(1)保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可靠;(2)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3)挖掘财产的潜力,加强资金周转;(4)保证财经法纪和有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5)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财产清查按清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二、财产清查的方法

     不同的财产,清查的方法不同。

     现金清查的基本方法是实地盘点法,即通过对现金的实地盘点,明确现金的实有数,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核对,以确定现金是否账实相符。

     银行存款清查的基本方法是核对法,即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与本企业银行存款l3记账相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往来结算款项清查的基本方法是询证核对法,即通过向对方单位寄发“往来款项对账单”,请求其核对账目,以查明往来结算款项账实是否相符的方法。

     实物资产清查的基本方法是实地盘存法,即对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查明其实有数,并与有关实物资产明细账户相核对,以确定其是否账实相符。

     实物资产盘存制度按照确定期末账面结存数的依据不同,分为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主要包括:(1)查明各种盘盈、盎亏的原因,并按规定的程序报批;(2)积极处理各种积压物资,清理债权债务;(3)制定改进措施。加强财产管理;(4)及时调整账目,做到账实相符。

     企业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和“坏账准备”两个账户,依据财产清查的结果和账实之间的差异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持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