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找工作好找吗?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在职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的,由省级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选择录用或聘用。
在工资待遇方面,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1988年3月国务院公布的《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划定,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基本 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 特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 农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听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 内有规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划定,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一般高等 学校同类毕业生一样 ;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一般高等 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一般高等 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尺度执行。